我家在崇文区,平房拆迁,平房是公租房,房本是奶奶的名字,因奶奶已经过世,拆迁办要求房本必须过户到子女身上,我们也按要求做了。户口在拆迁地的家人都得到了补偿,但是有一家因户口不在拆迁地,现在又向拆迁办要补偿,请问户口不在的那家是否有权要补偿,如果有权,我们应该怎么分配?因为事情紧急,请专家给予解答,谢谢!
您好,应该是奶奶的继承人协商确定使用权人,开发商根据使用权人的人口等情况给予补偿。事后增加人口的不影响补偿总数额。
2010-04-07 13:14:20
拆迁是针对你奶奶的房屋进行,你奶奶的遗产应该由所有继承人继承,即使户口不在此处,也有权继承,应该平均分配所有拆迁补偿款。
2010-04-07 16:17:15
户口不在的当然也能得到补偿。因为拆迁的是你奶奶的承租房,按继承处理。
2010-04-07 17: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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