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是公交公司的,于1月2日在下班途中出了车祸,撞的人是骑的拉人的三轮车,三轮车没有牌照,也没有驾照,并且是喝的酒,测的酒精含量为150,事故队鉴定都是对方的责任,事故队先让对方出了两万元给我弟看病,对方就出来了,自由了,我想问现在不是喝醉了酒就判刑了吗,怎么倒给放出来了,现在看病的钱不够,对方也不给出钱,我们该怎么办?我还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工伤在这种情况下能赔付我们吗?
属于交通事故,视同工伤。 可起诉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2012-02-14 10: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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