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我们的幼儿园自己玩耍的时候不小心摔跤,导致右手骨折,当时我们变立刻送往我们所知道的最好的骨科医院,医生接好后,拍了片,说问题 了,于是把小孩送回家了,没想到一星期后,小孩的手又有问题了,于是我们又将他送到那医院,发现骨头长的已经错位了,比较麻烦,需要手术,处理不好的话可能要成残疾,经过那医生的 介绍,我们又来到了省城南昌检查,去了三家医院,医院都说,现在无法手术,因为小孩年纪还小,有一家医院检查出来说,这小孩在此之前便骨折过一次,小孩第一次从医院回来后,自己解开过绷带,请问,如果,以后产生纠纷的话,该怎样分担责任!医院,幼儿园和家长之间的责任怎样划分?
你们幼儿园在事发后及时将孩子送到医院,积极治疗,是没有过错的,不需承担赔偿责任;医院由于失职造成孩子的骨头接错位,必须进行第二次手术,给孩子造成了伤害和痛苦,属于医疗事故,应该由医院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010-04-08 10:29:58
幼儿园如果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无需承担责任,但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有术如果是医院的过错,医院应该承担责任,如果小孩家人也有过错,可以减轻。
2010-04-08 12:33:07
错位的问题要看是否是医院的过错,如是医院的责任,由医院承担手术的费用。 孩子离开家长送到幼儿园,就脱离了家长的监护,在幼儿园出现人身伤害要由幼儿园承担责任。
2010-04-08 17:01:19
1、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情形,医院应对此负大部分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幼儿园如果场地不合格或者监管措施不到位的话,应对第一次治疗的费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3、家长应该没有责任。孩子离开家长送到幼儿园,就脱离了家长的监护,监护权利与义务相应转移到幼儿园。
2010-04-09 17:48:23
你好! 学样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同时,可以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的诉讼解决,并申请相应的鉴定! QQ:422829278
2010-04-19 16:5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