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86年承包的18亩地种的梨树,承包期25年。后因7—8年前梨树赔钱,想退回村大队,村大队不允许,后来村大队口头承诺给延长5年合同期让我们改到苹果园,并免去5年的上缴款。现在2011年底原合同期到期。现村委换届,要收回我们村的所有承包地,要按人口分给村民(我们村现有2011年底同时到期苹果园100多亩),村委以合同到期,有的村民地少为由,不给我们续合同。我想问一下,村委这样做合法吗?我们还能不能续合同了?当时村委的口头承诺还有效吗?(原来的村委会成员现在还都承认)国家的承包地延长30年的规定我们这里果园适用吗????我们的合同从来就没有更改过期限,还是按原来的期限算。村委给我们10天期限,到时要强行收回,麻烦你们快点给我答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