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申请执行局强制执行后,执行局与被告人和我答成调解,讲明要在年底前还一部分借款,但被告未执行,现在我又要求执行局强制执行,但是被告人女方在本地,男方在广东包工程,家里有不动产及店铺。执行局的人讲去了一次门是关的。现在执行局的人要我一起去广东将男主方找回来,我觉得我怎么知道他在广东哪里,而且我也没有时间去,我觉得执行局的这种说法是在敷衍我。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
可查找其财产线索后申请执行。 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渠道和途径帮你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然后申请法院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2012-02-15 12: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