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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结婚5个多月,他(男方)就动手打我?

咨询者 : fa326078 - 甘肃     时间 : 2012-02-15 12:00:26    状态 : 已解决



我结婚5个多月,他(男方)就动手打我,我向法院起诉离婚,每次都上晚上,我没有证据,他向我索要全部彩礼钱和首饰,威胁不给就不离婚。我应该给吗?法院能不能判离婚!!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他给你的首饰和彩礼属于对你的赠与,该财产已经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产生了法律效力,男方是无权要回去的。对方对你存在家庭暴力,你有权在离婚的时候要求男方支付你精神赔偿金。

2012-02-15 12:13:18

胡雪梅   [甘肃]    15193892936

你好,家庭暴力属于婚姻法32条规定的法定判离理由,而且可以要求支付损害赔偿的,所以如果协议不同意离婚,那么搜集家庭暴力的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这样可有效保障女方的合法权益。给你的首饰和彩礼属于对赠与,产生了法律效力,男方无权要回。因离婚涉及个人隐私,如果还有疑问和需要可致电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2012-02-15 20:59:48

钟晶   [甘肃]    13359471020

你好,如果你没有家庭暴力的证据那么对方也坚持不同意离婚,有可能第一次不会判离的,不过根据法律规定,只要领取了合法的结婚证那么彩礼是不用退还的。如还有疑问和需要可致电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2012-02-20 23: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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