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4年11月9日,我是6年来一分钱收到。当时300元6年来没一分钱生活费。 南昌市西湖区民政局2004年11月9日离婚。6年来没一分钱生活费。 南昌市西湖区民政局2004年11月9日离婚。李萍139791992
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生活费。
2010-04-09 09:35:24
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2010-04-09 10:26:46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