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十字路口,没有交通灯,我爸爸骑一辆摩托车,前面20m处的一辆拖拉机,本来都向左转了一个轮胎了,我爸爸看左右都没车来,就加起了速度直向行驶。刚要拖拉机的右边通过时,拖拉机突然右转弯,摩托车就撞上了,我爸爸现在还躺在医院,来处理事故的交警刚好是对方的弟弟,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说我爸爸要付40%的责任!对方只赔医药费,我爸的误工费和营养费还要自己掏!!我觉得好冤,应该是对方负全责!不知道有什么途径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拖拉机在没有事先警示,突然转弯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你父亲无责任,你可以依据这一点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要求重新认定责任,法律依据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010-04-09 10:20:50
拖拉机在没有事先警示,突然转弯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你父亲无责任。你可以依据这一点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也因为交警是对方的弟弟,因为该交警未回避,可以要求要求重新认定责任,法律依据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010-04-09 10:28:39
如果以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一级交通事故部门复核,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一个证据而已,如果有其他证据能推翻他,法院就不会对此认定。 特别是交警是对方的弟弟,他应该回避的,因些此证据更不能采纳。 只赔偿医药费是不对的,误工费和其他费用,他也应该承担他应承担的份额。 提供咨询人:郑艳丽律师 QQ :631260242
2010-04-09 10:4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