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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问题?

咨询者 : fa118837 - 山东     时间 : 2010-04-10 11:32:49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 4月1日下午5点,我表弟在建筑工地下班回家的路上,骑摩托车顺行,突然撞在一辆正在拐弯进停车场(挡住了我表弟前行的路)的带拖挂的汽车油箱上,接着被油箱护栏挂住带入车底,经承重轮碾过头部当场死亡,报案后经交警处理初步认定汽车司机(他是平度人,他的车挂靠在菏泽巨野县一个单位,车险保额七十多万)负主要责任,我表弟无车牌有驾驶证车速快负次要责任。到现在交警部门还没给下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我们急等处理。我表弟是青岛开发区农村户口,一直从事建筑工作,有瓦工证,他妻子在家务农,儿子14周岁上初二,老父亲82岁,年老多病,家庭有一定经济困难。 请问律师朋友,我表弟下班路上因交通事故死亡,能从中获得哪些赔偿?大约多少?事故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时间是否很漫长?另外,我表弟本人还在保险公司投了100元康险,这一块能获得死亡赔偿金吗?谢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他还属于工伤呀,也可以按照交通人身损害赔偿处理,死亡的按照当地或户籍地收入标准,按照20年的死亡赔偿金在按责任比例计算赔偿吧。工伤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人身赔偿到法院诉讼解决,法院按照程序一般简易程序是3个月以内结案。他的健康险按照合同赔偿。

2010-04-10 13:20:49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表弟属于工亡,可以获得下列赔偿,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2010-04-10 13:54:48

李红伟   [辽宁]    13009422535

你表弟的直系亲属可以向他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向交通事故主责方索赔,同时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责任;你表弟买的应该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去申请理赔。上述事宜,程序相对复杂,建议聘请当地律师或申请法律援助办理。

2010-04-10 17:45:25

赵杰   [山东]    15020886306

按照工伤待遇赔偿

2010-04-12 16: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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