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事的被幢伤方(无责任方)如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哪些具体的资料依据?
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当地城镇的居住证明(如果有);(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门诊病历本;(4)医院住院病历;(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7)护理费发票或收条;(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1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2010-04-12 22:23:16
1、事故责任认定书。 2、病历、医疗费票据、休息证明、护理证明、营养费证明。 3、交通费票据 4、误工损失证明,由单位出具,且提供劳动合同及缴交社保证明。等等
2010-04-11 23:10:39
1、身份证、对方身份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基本信息、保险单 2、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医疗费票据、休息证明、护理证明、营养费证明。 3、交通费票据 4、误工损失证明,由单位出具,且提供劳动合同及缴交社保证明。 5、司法鉴定书 6、证明你在城市生活的记录
2010-04-12 00:35:20
1.交通是故认定书。 2.起诉状。 3.车辆损失证明。 4.医疗费收据。 5.伤者户籍证明、收入情况。 6.护理人员收入证明。 7.被抚养费人户籍、年龄。 8.其他损失证明。
2010-04-12 08: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