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2008年2月25日签汀一份船舶建造合同约定.订合同时支付20万.上挂板付10万.购机10万.安装10万.余款下水结清.交付期限5个月(按晴天计算).由于定作方拖延支付材料款致工程经常停工待料.截至2008年8月30日止总共支付材料款18万元.如果按当年天气这个时段雨天是35天.正好交付期限是8月30日此时定作物船也未能完成.请问... 解答数(0)悬赏(20)状态(未解决)剩余时间(10天)倪振杨上一页下一页咨询状态 不限 有满意答案 无满意答案 咨询排序 咨询发布时间 最后解答时间 悬赏积分 过期时间 咨询搜索 近三月 近一月 近一周
您好,我是徐丰伟律师,很高兴为您解决法律问题,我的咨询电话是15550023633,欢迎致电咨询,我将详细问您解答。 徐丰伟律师,山东知名律师,山东优秀青年律师,山东最具发展潜力青年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山东政法学院律师讲师团负责人,中级经济师职称,中华全国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执业规则:不说得到做不到、不打保票、不拍胸脯、不承诺百分百、不号称常胜将军、不只拿钱不干事。
2012-02-17 22:3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