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0年在郊区买一处民房当时只签了一份协议,并没有过户,我又于2008年将老宅翻建并有土地规划局的翻建许可证今年村里要新农村改造,原房主想以法律形式要回去,我该怎么办?
买卖合同已经生效,过户只是形式要件。原房主无权要回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4-12 22:36:18
您提供的资料不够详细,听起来像小产权房的买卖问题。如果你们的房屋买卖合法的话,即使没有过户,你们买卖合同也合法有效,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也就是说,如果他将房子卖给第三人的话你就无法取得房子的所有权,但是如果是他自己想将房子要回去是不可以的。
2010-04-13 17:4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