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刺伤颈部,头不还被打伤但没有伤口。时间有一个月了,目前医疗费是对方出的。剩下的如何赔偿,标准?
你可以根据你的实际支出情况,按照下列标准赔偿,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010-04-13 11:17:46
你可以要求对方赔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赔偿标准按海南09至10年标准赔偿,具体你可咨询我,我为你维权.
2010-04-15 21:3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