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一个朋友在工地干建筑工作,没有与包工头签订劳动合同,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发生车祸,被压死。他能否从包工头那里获得死亡赔偿?谢谢。
一、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能够确定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在工伤认定后,老板才有可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 二、如果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只有按照交通事故的规定赔偿。
2010-04-13 20:09:52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只要证明劳动关系即可
2010-04-13 21:28:11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雇佣劳务关系,雇员发生意外死亡,应该由雇主即老板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10-04-13 22:05:13
从法律层面讲,不是从包工头那里获得死亡赔偿,而是从雇佣包工头的那家建筑公司获得相当于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或人身损害赔偿。
2010-04-14 06:5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