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朋友:您好! 我女儿拟用公积金和商业贷款购买住房.按照现有法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当属共同财产.考虑到我女婿不端品行,我女儿不愿让他享有产权.请问,从法律层面来讲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吗?如果可以,怎样操作?请告.谢谢!
要么双方约定为个人财产,要么以其他人名义买房。
2012-02-20 10:05:36
不行,即便是你女儿个人出资,但婚后财产出资所购财产也是共同财产。除非是他们实行家庭财产分割制,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而且你女儿是用分割后个人财产购房的,才有可能。
2012-02-20 20: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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