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和王二是兄弟,王父与王大约定,王父死后房产有王二继承,但王大借给王父的钱不能偿还的话,则遗嘱无效。为了还款,借款协议里还约定,王父房产上每月产生的租金由王大收取,1996年就能还完。后王父于1995年死亡,两兄弟反目告上法庭,王大诉称王父的欠款尚未还清,自己已一年没有收到租金,王父所留的欠款尚余1万元未清偿,所以根据王父生前所签的借款协议的约定遗嘱无效,应由弟弟和自己继承该房产。王二辩称遗嘱有效。请问如何处理?
这是附条件的遗嘱,所附条件是“王大借给王父的钱不能偿还的话,则遗嘱无效。”。若王大诉称的属实,则遗嘱因条件未成就而无效。王父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原则,由王大和王二继承。
2010-04-14 23:24:32
由于遗嘱中约定,王大借给王父的钱不能偿还的话,那么遗嘱无效。在王父去世时,欠款还未还清,所以,遗嘱应当无效。所以,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由王大和王二共同继承王父的遗产。
2010-04-15 09:21:53
遗嘱是有效的。应按遗嘱进行遗产继承。
2010-04-15 10:46:52
两兄弟何时起诉法院?如现在起诉,超过时效,没必要再讨论实体问题。
2010-04-15 12:59:58
该遗嘱是无效的,应该由兄弟二人共同基础遗产。
2010-04-15 21:59:38
是合法有效的。
2010-04-16 07: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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