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北京公司驻郑州办事处的员工,做财务工作,但是最近由于原领导调动,北京通知说取消平台的各项证照,财务工作收归北京,我处于怀孕期5个月,北京说转业务工作我不能出差等不便于对我的考核,让我离职也是只正常N+1赔偿,说公司没有钱不会补经济赔偿金,让我待岗,发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公司交社保,请问对于我现在这种情况哪种是最好的选择,公司这样做符合劳动法吗?
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不能与你解除合同,也不能发放待岗工资,应安排适当的工作,保持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直到你哺乳期结束.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2-02-20 10:2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