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婚前其父母出资一次性付清房款给他购房一套,房产证是我丈夫一人的名字。在婚前,他只还了10%的房款给他父母。余下90%的房款于婚后还清。借款和还款时无任何借据和收条。在无近一步公证的情况下,这套房子算我丈夫的婚前财产,是吗?
此是男方的婚前财产,婚后的还款只不过是用夫妻双方的共有的收入归还了男方的婚前个人债务罢了,对房产权的归属不构成影响。应该说这是对女方不公不利的,建议女方要求男方对房产的归属作出约定。
2010-04-15 13:25:11
他的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房屋是赠与给谁的,应该视为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010-04-15 21:55:57
根据物权法规定,此房屋应当为婚前个人财产。但从婚后还款情况看又似夫妻共同财产。这类财产归属在实践中存在争议。有的法院认为是婚前个人财产,有的法院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2010-04-16 08:55:25
广州沈建魁律师13760769768答复如下: 应当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婚后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你可以联系本律师详谈。
2010-04-26 00:4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