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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

咨询者 : ainiwoni - 广东     时间 : 2010-04-15 20:31:44    状态 : 已解决



出现工伤,工伤总裁怎么申请?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吴京京   [北京]    13581873719

去劳动局。

2010-04-15 20:57:41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工伤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工伤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工伤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工伤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2010-04-15 21:29:17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到当地政府的劳动保障部门去申请,一般的政府都有规范的申请书的,你们填上就可以了,按要求填写。

2010-04-15 21:48:00

李晓东   [天津]    15320009296

到单位所在地劳动局医疗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可以申请,家属也可以代为申请。需要提交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单位同事的证明。

2010-04-15 23:50:01

杨汉卿   [北京]    18611337988

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一个月内申报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不申报的,劳动者可自工伤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材料有: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010-04-16 07:59:44

姚增坤   [北京]    13901290690

 《工伤认定办法》第三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第四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五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010-04-16 18: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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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及工伤级别认定。有级别以后按照工伤级别再提起相应赔偿申请。具体可来电咨询

2010-04-19 09: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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