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公司工作4年已签劳动合同,因去年公司业务不好就出台一规定,内容是根据所在部门排名后5名转到人力安排其他工作。恰好本人就在后5名的名单里,转到人力后经与人力资源部的同事沟通有两个选择,1、安排到渠道部。因本人老人小孩都需要照顾所以不能到渠道部工作。2、不能到人力给安排的部门工作的话就办理离职,且不给经济补偿。 我先咨询下律师公司这样处理合法吗?如果要我离职的话是不是应该给我补偿呢?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呀!求指点。感谢!
不要主动提出离职,你提出离职没有补偿,另外在你的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岗位履行合同,除非你同意变更合同岗位,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2-02-21 15:37:35
您好: 违法,可以仲裁。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2-02-21 11:0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