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甲于1967年因故搬离自家房屋,其同父异母的弟弟乙擅自搬进甲的房屋,随后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了土地使用证。目前,甲想搬进自家房屋,乙不同意搬出。如果能够撤销乙方已经办理的土地使用证,政府则可以强制要求乙方搬出该房屋。那么,如何撤销该土地使用证?
你好,可以土地使用证的发证机关(政府或者国土局)为被告,打行政诉讼官司。
2012-02-22 10:58:21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