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年十九岁,两岁时父母离异,一直跟着父亲生活,母亲在海南做生意,一直没有再婚,于2010年4月9日在海南病逝,其兄弟二人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前往海南处理母亲的一切后事(包括她的遗产),回来后对母亲的遗产处理结果也没有告诉我,所以我对母亲到底有多少遗产都不知道,请问我可以继承母亲的遗产吗,该走怎样的法律程序。请告知,谢谢!
你是继承人,应当有权继承你母亲的遗产。在你母亲去世后,有权继承你母亲遗产的人包括:你母亲的父母亲,你母亲的子女。继承人之间一般对遗产平均分配。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2010-04-16 21:18:42
你属于你母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你有权和其他继承人平均继承遗产,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10-04-16 22:3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