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咨询一下。陈先生先骂了文先生,文先生没理睬他,之后陈先生又踢了文先生一脚,结果惹怒了文先生,文先生一拳会过去打在陈先生脸上,后经医院检查,陈先生脸部骨裂,须做手术,陈先生要求文先生索赔医药费3万元,请问文先生应该赔偿陈先生医药费吗?事由是陈先生先挑起的。
文先生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其民事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2010-04-16 22:4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