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文化站早在十六七年前,以清理整顿为名,封存并变卖了我的设备和材料以及全部产品。目前因没有钱打官司,所以,我想先通过民事诉讼后,再进行申请国家赔偿。民事诉讼:要求文化站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再因文化站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通过《国家赔偿法》向中级法院申请国家赔偿,问这样做是否可以妥当?请大律师给予解答。谢谢。
民事诉讼和国家赔偿诉讼是两种并列的赔偿方式,你只能选择一种方式,在现实中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比通过国家赔偿的方式解决较容易一些,所以建议你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因为国家赔偿程序,首先还需要你申请行政部门对被告的违法行为进行确认,才可以起诉,这样难度较大,所以建议你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
2010-04-17 11:18:20
国家赔偿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法律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在主体、客体、内容、请求事项、程序等均有很大不同。金山文化站是国家机关吗? 另民诉、行政诉讼时效均为2年。
2010-04-17 13: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