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给了他人,他人用来建房,也经过我的同意,现在这个房子因为他使用不当(堆积大量水泥,将墙压倒),出现重大安全事故(3人死亡),合同里说的是租地给他,同意他自行建房,房子所有权归他,只收取租地的租金,请问现在赔偿一事需要负责吗,注:目前他说是他自己的责任,不需要我赔偿,但是怕万一,特来咨询一下
无需担责。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2012-02-23 15:46:13
你没有过错及侵权行为的,不要承担赔偿责任。
2012-02-22 23: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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