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深圳,户口也是深圳人,曾在北京工作半年,和人合作项目,合作方在北京崇文门西大街紫金宾馆办公室向我借了十万,一直拖着不还,借条上的限期早已过去,现在人的手机也停机了,只有邮件偶尔回复我。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这个借款人的身份证是海南人。谢谢回复!
你可以依据该身份证到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你的债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判决后法院有权对其申请强制执行。
2012-02-22 10:52:03
你们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的,你应当依据借条内容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借款。建议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可以与我们联系。
2012-02-22 11:03:15
应调取其在北京暂住的信息,然后在北京及时起诉索要,以免超过2年诉讼时效,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2012-02-22 11:04:12
您好: 及时起诉。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2-02-22 15:15:09
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2012-02-23 07: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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