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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补办结婚登记这条吗?

咨询者 : wangyulin139 -     时间 : 2012-02-22 10:43:53    状态 : 已解决



我俩于2008年4月经别人介绍相识,2008年12月生了一小孩,2009年11月我们登记结婚。请问:在法律上有补办结婚登记这条吗,我们算是补办结婚登记吗?有同等法律效力吗?2008年4月至2009年11月这断时间所得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谢谢

  最佳答案

唐斐律师   [陕西]    18991866446

法律上有补办结婚登记的规定,你们算是补办结婚登记,有法律效力,2008年4月至2009年11月这断时间所得的财产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2012-02-23 11: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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