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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遗产过期的处理?

咨询者 : fa328723 - 江苏     时间 : 2012-02-22 13:58:03    状态 : 已解决



我奶奶在台湾去世,根据遗嘱我们在台湾可继承百分子十五的份额,其余是台湾的改嫁后的(非亲生)子女所得,现在我们没有能在三年内向台湾法院申请领取,好像法律上我们已经不能得到我们应得的份额,我想问这部分钱是归台湾当局还是由其他台湾子女均分?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贾金勇   [北京]    18910398833

需要咨询台湾方面律师。

2012-02-22 14:09:01

刘建平   [江苏]   

你们仍有权利的。

2012-02-22 23: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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