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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咨询?

咨询者 : fa329063 - 江苏     时间 : 2012-02-23 10:51:29    状态 : 已解决



房产是我父亲婚前买的,登记我的名字;婚后工资各用各的,现在因感情问题离婚,女方要求不抚养小孩,并要我贴补费用;请问如何律师如何处理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房屋的实际产权是你父亲的,不作为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女方不抚养小孩,应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无权要求你支付补贴费用。

2012-02-23 10:59:43

唐斐   [陕西]    18991866446

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无权分割,女方不抚养孩子,应该承担相应的抚养费。

2012-02-23 11:07:40

路光亮   [江苏]    13851063183

离婚是大事,不是一言两语说的清,应与律师面谈,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应诉,争取最大利益,自己个人很难维权,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请联系盐城路律师

2012-02-23 11:20:31

刘建平   [江苏]   

你不用贴补的。

2012-02-23 11:47:35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离婚后,你没有给对方补贴费用的义务。

2012-02-23 12:25:38

陈志恒   [江苏]    13906115295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离婚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承担抚养费。

2012-02-24 00:56:22

梁斌   [江苏]    13815066585

协商不成,可以法院起诉

2012-02-24 1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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