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递交辞职信后,公司要他补签回在职期间的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但是员工签署后,公司一直都没有给回一份员工留底,请问该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要员工补签回在职期间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因为能证明双方存在的劳动关系。
2010-04-20 22:47:31
可能是用人单位为了预防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后处于不利的局面,所以才要补签,这样员工就有权利不能主张,如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
2010-04-21 07:27:09
可能是陷阱,如维权,需举公司欺诈的证据,较难。
2010-04-21 09:27:24
该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
2010-04-21 11:04:50
您好,有法律效力。
2010-04-21 13:44:37
在离职时才签订合同,不真实,不具有法律的效力。
2010-04-21 14:29:25
不能仅因为劳动手里没有劳动合同,就简单的认定劳动合同无效.
2010-04-21 16:13:38
双方签字后该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010-04-22 11:10:08
广州沈建魁13760769768答复如下: 有法律效力。如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你可以联系本律师详谈。
2010-04-26 00: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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