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团公司有两家工厂,一家是在深圳宝安区,一家是在深圳福永镇,两厂相距20公里左右。现公司收缩规模,打算将宝安区的工厂合并到福永镇工厂一起。 在宝安区的工厂是老工厂,有部分员工已工作十三年以上了,早已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现因家庭原因不想随老厂搬迁,请问大律师,这种情况下,公司对这些老员工有赔偿吗?
公司对老员工是有赔偿的义务的,根据其工作时间,工作每满一年赔偿2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赔偿金。
2012-02-24 11:13:25
公司在深圳市内搬迁,员工不去没有补偿。如果公司解除合同,要补偿。
2012-02-24 11:53:25
用人单位市内搬迁的,员工不愿意去没有补偿。
2012-02-26 18: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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