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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离婚是不是什么都得不到??

咨询者 : fa119429 - 上海     时间 : 2010-04-22 09:17:40    状态 : 已解决



我丈夫自己是做电脑生意的,自从2008年11月结婚到现在反复问我和我父母借钱,我工作上的积蓄已全部借给他。作为老婆,支持丈夫的事业是应该的,所以我的钱他还不还我已经无所谓,但是我父母身边的钱都是养老的钱。每次说好的还款时间都失言。收据也反复写了三张,每次过了时间,我都让他重新写收据,但是完全不起作用。前阵子,他甚至瞒着我用了房屋抵押贷款贷了40万,差点房子就当给银行了。现在的婚房首付是男方付的,且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没有我,只有他们全家人。这样的日子我已经无法忍受下去了如果我想离婚的话,对我来说是不是什么都得不到?浪费了十年青春不甘啊!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张秀海   [江苏]    13805118582

1、房子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应当享有一定份额。

2010-04-21 21:32:16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请按照下列标准区分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10-04-21 22: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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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要分割的,主要是认定你的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建议你来我所当面咨询。

2010-04-22 09:16:54

吴祖华   [北京]    13552552752

您的问题没有详尽,以致律师无法作答。如是你夫方婚前独立(你不出资的意思)购买的话,当然属于婚前财产,但是市场价值溢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当时购房在你婚前(结婚前一瞬间)价值10万,婚后离婚时价值100万,那么其中的90万便是共同财产。

2010-04-22 10:00:11

杨汉卿   [北京]    18611337988

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2010-04-22 11:29:07

王森武   [北京]    13051910558

房子如果是男方婚前购买,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你没有权利分割,你要求离婚,并不会什么也得不到,如果法院判决离婚,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你会得到属于你的财产。

2010-04-22 12:16:20

李军   [上海]    13611714604

房子如果是婚前购买,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况且上面还有其他人的名字; 拖下去的话,有可能债务越来越多,确实什么都得不到,能把你父母的钱先还上就不错了。 注意你老公所借款项的流向。 详情与律师面谈。

2010-04-22 16: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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