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1年2月4日发生交通事故。我是主责。对方是次则。对方车上还有一个伤者。伤者是胳膊脱臼。伤者现在要我赔偿误工费32800元。(2011年2月4日至2011年11月11日)我想知道合理吗
误工费是实际减少的收入损失
2012-02-24 14:09:51
误工费需依据伤者误工时间、日误工损失、责任划分等来计算,如有疑问请致电张律师 15063390106
2012-02-24 15:50:06
不合理,保险公司报不了
2012-02-25 12:34:39
有很大的水分,所谓的误工费是因为交通事故而减少的收入。如果需要可以电话13853185736刘广强律师,山东科创律师事务所,济南市泺源大街68号玉泉森信B座12层。
2012-02-25 16: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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