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12月份,看了一套房,我交訂金才1千元,但后面我和家里面人都認為那里不好,所以就打電話叫祂們可以再拿出來出售,我不要那房了,訂金我也沒有打算要,但在我交訂金的時候已簽了(認購合同),合同上面也有寫,如24小時內未付兩萬訂金,先交的1千元訂金不退回,現在,售樓處又發出信件說請盡快交首付,否則追究法律責任,請問,我押金都不要了,還有追究這責任嗎?我還通知祂們可以另行出售?要咨询的内容!
如果仅是订金非定金的话,是应当返还的。 其他视认购合同约定,如有需要可来电详询。
2012-02-24 21:13:17
1,要明确是订金还是定金,两者是不同的。 2,具体可以打电话与律师联系,帮你分析确定。
2012-02-25 08:21:55
看按合同约定履行,买方违约想退房一般就是定金不再退回了。
2012-02-26 18: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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