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去年5月12在一个医院行了剖宫产术,宝宝出生评分很好,10分!头两天宝宝精神挺好,就是不喝奶、不拉大便,我们咨询了妇科和儿科医生他们都是正常的,第三天(14号)早上发现宝宝肚子胀,而且精神很不好,产科医生才慌了,让我们抱去儿科看!儿科医生让做四维彩超,报告时巨结肠!然后我们把宝宝送去了华西,医生也初步诊断是巨结肠,当晚就行了紧急手术,但因为宝宝状态不好我们15日放弃了治疗,宝宝就走了! 我整个孕期在都是在我生宝宝的医院检查的,而且22周后做了两次四维彩超,但他们都没有查出宝宝的病。 我想问的是我现在还是追究这个医院的漏诊和耽误宝宝治疗时间的责任吗?能的话,我该做些什么?
你好! 医院有一定的责任,应当及时尸检以查明死亡的原因,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建议你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2012-02-29 19:4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