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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 工资?

咨询者 : redick - 辽宁     时间 : 2008-11-24 12:56:53    状态 : 已解决



就关于公司保险的问题我想咨询一下 我于2007-7-1 到单位工作 前3个月为试用期 但是公司到了12月才与我签订合同为期1年 2008年10底我办理手续离职 按正常手续提前1个月递交辞职信到部门经理 在公司上班期间 由于工作忙 经常加班 几乎是没有不加班的时候 加班费用不报销 在公司期间从试用期到签订合同 再到现在离职。 一直没有给我办理任何保险 按照合同 我们上班时间是一天8小时 一周不超过40个小时 我们加班时间都有记录(都是周末加班)并且有部门经理的签字确认 这点是否有效如果申请仲裁的话。 请问 如果是这个情况我申请劳动仲裁 我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加班是否能申请要求公司进行补贴?? 还有申请仲裁需要进行怎么样的流程,费用标准如何?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喻利琴   [北京]    13911674054

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和社保费 劳动仲裁是免费的 申请仲裁只需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填写相关的申请表和提交相应的证据

2008-11-24 13: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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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单位确实加班,并有加班时间记录,公司应该支付给你加班费的;公司拒绝支付加班费应给你补偿金的。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诉书》。申诉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申诉书》,《申诉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诉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诉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申诉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诉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三)能够证明与被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四)申诉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诉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诉人应当提交。如被诉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诉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仲裁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决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到仲裁委领取《案件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手续。决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诉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当事人在办理受理或应诉手续时各预交仲裁费。案件结束后,仲裁费根据案件的处理情况,按照当事人各自实际应当支付的仲裁费数额交纳。

2008-11-24 13: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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