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由于父亲生意失败, 将农村的宅基地房屋抵押给债权人,打了9万的欠条, 如今我想把房屋要回来, 答应还债权人16万, 但是债权人不同意, 由于时间太长, 对方要求按银行利息来算, 这样总数目远远高于16万, 请问这样是否合理, 我还能要回我农村的宅基地吗?
你们属于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的,法律不保护对方的利息,你只需偿还对方的本金9万元即可,你到法院起诉要求要回你的房屋,你的要求是会得到法律的支持的。
2012-02-25 19:32:45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