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好:有一公司法人是我朋友;最近他以个人名义借了20万元(无利息)、说是急用,有借条;最近这位朋友携款潜逃了,已经30多天没有音信,问他有一私营公司,(像皮包公司的那种,无财务和办公人员),能不能把他的公司过到我的名下?抵消债务?
他向你出具借条了,你们之间就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你不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这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你应该到法院起诉要求其偿还债务,起诉后再依法申请法院查封其公司,判决后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将其公司过户到你的名下以抵消其拖欠你的债务。
2012-02-25 21:33:37
不能单方直接将你朋友的公司过户到你的名下。公司转让需全体股东同意并签署相关文件,然后到工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另外,应当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办理对债权人的公告及明确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等事宜。 建议通过诉讼解决,通过生效的判决确定你朋友所负债务的偿还,并申请执行你朋友的公司。
2012-02-26 09:2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