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把事情简单的叙述一下: 小学生暑假期间到大学里玩耍,溺亡于大学鱼塘里。因有围墙我们四处寻找了两天才发现我弟弟,事发后,大学里所有的领导从未出面来我家,也因这个晴天霹雳,我们家人都迷失了,我的学业也受到极大的影响,刚上大学却无心读书,心情十分低落,至今我们都还活在悲痛中。我们一直没有心情去找学校的领导,虽然是8年前的事了,现在想想出了这么大事的,学校领导这样的麻木不仁,我想到了想要维权,可不可以去起诉学校呢?请问哪位律师帮我分析解说一下我当怎样维权?谢谢! 我的邮箱:wdyy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