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骑新买的摩托车在路上正常行驶,对方骑着人力三轮车迎面而来且逆向行驶,对方突然过横道,我一点防备都没有,两车撞在一起造成了这起交通事故,我方花4万多了,对方一分都没出,请问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应该怎样划分?如果打官司我会不会赢?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抚顺下属镇内的某道路上。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依据是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但是这个责任认定是行政责任认定,不是民事责任认定,民事责任认定依据是法院的判决书,目前法院的民事责任认定判决会很大程度参考交警的责任认定,但是也有比较鲜明的例子是法院不依据交警认定的,比如北京四环路的某车祸,交警认定4-6责任,法院判决是9-1责任。这是北京某法院的真实判例。因为交警认定依据是行政性质法规,法院认定是民事通则。因篇幅有限,未能详尽,见谅!
2010-04-23 22:51:16
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划分,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可在接到三日内申请复核。此认定书在法庭上仅做为鉴定结论,是证据的一种。
2010-04-25 13: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