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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急求助?

咨询者 : fa119567 - 内蒙古     时间 : 2010-04-24 09:59:15    状态 : 已解决



我父亲生病住院期间按照单位意思照抄了单位派人拟好的内退申请书,申请书上没有协议,之后的一年多时间,每月只给500块生活费,工资卡上的这500块钱代扣社保后就没有领到一分钱,负责人称要求增加生活费补助就不给缴养老保险,现在他未到退休年龄,要求返回原单位上班,或增加生活费补助,单位负责人不予支持,我们该怎么办?

  最佳答案

吴祖华律师   [北京]    13552552752

应当尽快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您对程序不熟悉,您可以到劳动仲裁的部门去询问,应会有人详细帮助您。我所了解的目前各地的劳动部门都有格式的申请书,您填好,按照他们的要求提交材料,这样您可以自己维权,以减轻您的维权成本。

2010-04-24 13:16:18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增加生活补助费和缴纳养老保险都是单位应该履行的义务,如果单位拒绝缴纳养老保险,可以到劳动部门要求责令其缴纳,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2010-04-24 09:56:00

王俊晓   [河南]    13298167737

可以回原单位上班,对方不同意的话,你可以向劳动局仲裁

2010-04-24 10:05:20

陈学增   [北京]    13146075091

如有确凿证据证明是单位欺诈,可仲裁申请该申请书无效。

2010-04-24 10: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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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如有证据证明,可申请撤销,但不能申请宣告无效。 ------------------------------------------------------------------------------ 以上由广东众多律师事务所解答,如有需要,请联系: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03号爱地大厦西座22楼。 办公电话:0755-83539892、83539135,传真:0755-83539131 手 机:13026615639、18927453981

2010-04-24 16:42:48

杨汉卿   [北京]    18611337988

根据劳动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该用人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可以回到用人单位工作。

2010-04-25 13: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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