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在2010年11月收到一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补缴2009工资薪金及其他各项所得:****.多元),是单位给我缴纳的,但事实上2009年本人并没有得到这笔钱,请问律师:单位这种做法是否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我要怎样维权,请律师指正。万分感谢! 一位企业在职员工
向税务机关举报。
2012-02-28 21: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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