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我的妹妹咨询您一些问题,是关于离婚方面的,下面我把大致情况介绍下: 我妹是农村人,丈夫贺某是2002年入赘到家的,结婚时有一份协议,内容大概是孩子跟母亲姓,如果走的话孩子和财产不得带走,当时有村干部和亲戚们在场签署。 贺某到家这些年他们经常争吵不休,出去打工挣的钱也没有给过家里,他们有两个儿子,大的六岁,小的两岁,孩子一直是女方父母帮着带,贺某也没给过钱抚养。现在贺某竟从学校带走了大儿子回他老家藏了起来,不让女方见儿子,家里人去了几次交涉都没见到儿子。现在女方有离婚的考虑,请问您三个问题: 1.贺某这样的做法是不是损害了女方的权利?到法院离婚的话能否离的了? 2.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会都给女方吗?结婚时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贺某也是农村人,但家里没有了土地,也没有固定的工作,女方农村有十几亩田地) 3.家里刚盖了新房,是女方出资和借的钱,这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协议侵犯了女方获得共同财产的权利,在离婚时可以重新分割财产。 2.孩子一般是一人抚养一个,互不承担抚养费。 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4-24 23:01:00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 孩子的抚养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孩子的姓氏由双方父母协商确定。 房子是夫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但女方可主张多分财产。
2010-04-24 23:01:34
1、婚姻法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离婚的法定条件,不让女方探视子女属侵权行为,但其本身还难构成离婚的理由; 2、子女抚养监护归属以有利于子女生活、发育、成长、教育为原则由法院调判;结婚的协议有部分法律效力。 3、新房产权,若双方无约定,应为共同财产,但外借部分属共同债务。 4、如您想进一步详谈,请把协议发送我的邮箱或请与我在704449045号qq聊天中谈。
2010-04-25 10:21:13
您的第一个问题:男方的做法确实损害到女方的权益。但是目前您的这个情形(夫妻一方隐匿孩子)在法律依据上尚无明确的解决办法。起诉离婚目前在我国北京通常是两诉必离(起诉即使判决驳回,在6个月以后再诉离婚,一般会判决离),所以离婚是离得了的。 您的第二个问题:您的协议效力需要法院的认定,在法院判决它无效前它是有效的。我如此回复是因为您的协议很可能无效或是部分无效(因为对孩子的处分您的约定可能违法)。但是依据我国法律您的合同无效的前提需要法院的判决或是裁定来认定。 您的第三个问题:房子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因修建房子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附加回答,根据您的描述并没有显示出男方有过错,所以女方要求多分财产尚缺乏事实依据。对孩子的抚养依据我的办案经验要求两个孩子均归女方很难实现。要求一个是可以的。
2010-04-25 10:38:38
您好,夫妻结婚时签订的协议有效,只要你妹妹以后没有同意变更过,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离婚的话,孩子有女方抚养,男方给付抚养费。房产归女方,符合协议,法律给予保护。
2010-04-25 13:45:18
你好:1、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关于孩子是否都归女方要根据双方的情况由法官进行裁量。 2、关于房子的事情如果是在结婚之后盖的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债务的,也是夫妻共同债务。 3、关于婚前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要看约定的内容是否违法了法律的规定。
2010-04-27 09:5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