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感情不和,经常发生家庭暴力,感情完全破裂,婚后有一女,从怀孕起一直分居,孩子生产时费用都是我及家人出的,他没有出一分钱。现孩子6个月了,他也不管不问。后提出离婚诉讼,他一直强词夺理,说感情没有问题,把问题归结在我家父母上,还一直说所有费用都是他出的,不同意离婚,当时开庭时我没有收到法律传票,后接到电话开庭,当时没有判决,等了一段时间,就给法官打了个电话,他说判决出来了,等我过去拿的时候,判决结果是驳回我的诉讼。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您若持有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或其他理由可再提起诉,若无, 在6个月内不可提起诉讼。本判决书发生效力后,双方分居并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超过一年,可提起诉讼。
2010-04-25 12:58:16
您好,再等6个月,不成再起诉离婚。按照你说的情况,法院应该判决你们离婚呀,离婚条件满足了,比如家庭暴力等。可能你的证据出问题了吧,
2010-04-25 13:46:41
6个月后可提起诉讼。
2010-04-25 13:53:49
不服判决,可以上诉,也可以个月以后再起诉。
2010-04-25 14:09:33
6个月后可再次提起诉讼,一般会判决离婚,你可委托律师帮你解决
2010-04-27 09:56:23
1、你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的诉讼请求是什么?法院的驳回理由是什么? 2、你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而言,在第一次判决后六个月内不能提出,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3、建议你与资深律师联系,为你提供完整有效的法律服务,尽早解决你涉及的问题。 (邯郸彭磊律师答复)
2010-05-07 10: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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