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期间 在酒店入住 晚上22:30左右 把脚搭在卫生间洗手盆内洗脚 中途盆掉底造成左脚跟腱完全断裂(事先没注意盆内有裂痕) 公司说是我使用不当造成而且也不是工作时间 工作场所 因工作原因受伤 所以不能算工伤我想问下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工伤吗?
你的情况属于工伤,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10-04-26 10: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