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江西的,老婆贵洲的,她在07年上半年回过一次家,后来就没有回过,半年也许来个电话,问她的电话也不告诉,去她娘家找过二次也没有见到。也有一个小孩现有7岁了,现想办离婚手续。我该怎么办呢?急!
先与对方家人联系,协商离婚。如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具体您可以到您当地的法院立案庭咨询立案的法官,现在各地的法官有比较负责任的,他们会耐心指导您起诉离婚或是协议离婚。您也可以好您当地的民政部门提供帮助。如确实需要律师,请向司法局或是律师事务所申请法律援助
2010-04-25 16:56:47
你可以到法院宣告其失踪,再起诉离婚,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010-04-26 10: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