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生产仪器设备的小规模公司上班,我是个在技术部门的非主要技术人员,不过在工作中能够完全的接触到各设备的工艺设计及图纸,在通过四年的工作后,我手头已经拥有了几乎所有设备的设计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现在我的一个同学想从我手里购买这些工艺图纸资料。 我想请问下,我这样做有没有侵犯有关的法律规定呢?我最好能够怎么样做才能够不算违反了法律了?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和商业秘密。 属于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010-04-25 17:53:24
关键要看用人单位是否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有没有约定要求你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并且是否给予你经济补偿,如果没有,而且你又不属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则我认为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认定你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而且你也不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的违反约定和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情形. 另一方面作为公司的商业秘密,必须是公司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并且此项所谓的秘密是能为公司带来利益的信息.如果公司没有采取相应措施保密,则不能认定你侵权.
2010-04-25 18:49:04
广州沈建魁律师13760769768答复如下: 建议你不要做这种事,属于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如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你可以联系本律师。
2010-04-26 00:02:05
关于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我国发布正当竞争法第10条明确规定: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所以通常情况下公司的设计图纸肯定属于保密信息,也肯定具有经济价值,如果你们公司存在保密制度或其他类似制定确认技术图纸等属于保密信息,相关人员应承担保密义务,则该些技术图纸就构成法律上的商业 秘密,一旦你对外披露了该技术内容,即构成侵犯商业秘密,如果给你公司造成损失超过50万人民币,则即构成刑事上的侵犯商业秘密罪! 无论您公示是否存在保密制度等,未经公司允许对外转让公司设计图纸及其他技术资料均非符合商业惯例的行为,建议您不要从事此类行为。
2010-04-26 11: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