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0年在海口购买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2011年10月交房,但开发商到现在(2012年2月)仍未进行竣工验收,我已向开发商发出书面催告函,请问3个月后我是否可以要求无条件退房?谢谢
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你可以要求退房
2012-02-27 21:21:25
一、迟延交房这是一种违约责任,你可根据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及补充协议,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如果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况下,你可以以此主张解除合同。 三、其他不明白之处,你可以免费咨询房产专业律师刘宏胜,刘律师联系方式:15237105198
2012-02-27 22: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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