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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宅基地的问题。?

咨询者 : fa119654 - 四川     时间 : 2010-04-25 22:39:59    状态 : 已解决



1983年,家叔向村里申请了一块宅基地,土地使用证署名为家婶。不久,家叔将要长居异地,便以3000元的价格将此宅基地转让给家父。(当时并没有进行手续交接,只是口头进行)因自家并不富裕,此块宅基地一直盖到2001年,方初具形象,基本封顶。不多时,家父因病去世。此间房子便又放置多时才慢慢修缮。至2008年,已通水电,可以住人。因我村周边发展近期较快,极有可能进行整村转移。据小道消息,村里将进行的二次分配便是以各家拥有的宅基地面积核算。不久前,家叔归家,将土地使用证收回,说,此处房屋仅是供我们暂住,所有权仍归他(她)。 现在的情况就是,我们无凭无据,只是房屋为我家所修,这一点村中所有人都可证明。我想咨询的就是,如何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夺回宅基地的所有权。 在此先谢谢各位热心的律师。谢谢!

  另外 8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可以依法起诉要求返还财产,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2010-04-25 23:41:00

喻远军   [四川]    13658070317

可以依法进行起诉。

2010-04-26 06:48:21

陈学增   [北京]    13146075091

如您家叔申请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中的使用人未变更,仍为其使用人,您若有足够的证据推翻该证,可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确权,不服,可提行政诉讼,在提出申请前,您无诉权。

2010-04-26 10:03:20

田晓峰   [广东]    13590176465

你可以起诉你家叔返还3000元及建房的所有费用。

2010-04-26 11:01:54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夺回宅基地使用权有较大的难度。

2010-04-26 15:55:04

李庆丰   [辽宁]    13704169695

建议向你叔叔请求补偿宅基地修整、房屋建筑修缮费用。但如果有人为你证明宅基地转让的事实,可以采取不予退还宅基地和房屋的方法。如你叔叔主张权利,请他找有关单位解决,届时自有政府或法院等部门依法处理。

2010-04-27 09:11:26

毕凤英   [北京]    13718061627

是否有证据证实诉争宅基地以3000元的价格转给你父亲?这很关键。否则,你只能主张宅基地修整费、建房费及房屋装饰费等。

2010-04-27 15:13:36

杨汉卿   [北京]    18611337988

只能主张宅基地修整费、建房费及房屋装饰费等。

2010-04-29 11: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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