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请教一下: 我的住房临街,我自行将其简单改造成为又居住又可从事经营,并申办了营业执照从事多年经营,因坼迁安置,我有无理由要求按门面房赔偿?
你有权要求按照门面房进行赔偿。
2010-04-26 10:13:33
该咨询已答询过。怎么又一字不差的提出?
2010-04-26 10:23:12
如产权证上注明房屋使用性质系住宅,不能要求按门面房赔偿。
2010-04-26 11:34:46
您好,有权利,协商处理。
2010-04-26 15:44:24
经过改造成为非居住房,因此,根据拆迁法律法规的规定,会按照非居住房即营业房予以拆迁补偿,关键一点,要有合法的建设手续。 北京于森律师 专业拆迁律师 网址:www.yusenlawyer.com
2010-04-27 09:23:02
完全可以要求按商业用房进行补偿。
2010-04-29 11: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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